首页 > 详细内容
韶关市区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
责任编辑:719hcj 来源: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人次: 次 发布时间:2008-09-26

  食品卫生是国家卫生城市的十大标准之一。三年多来,我市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的各项工作,市区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,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。

  三年多来,我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组织专家深入幼儿园、学校、生产企业、经营场所宣讲食品安全知识,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、食品安全知识水平,开展种植养殖环节、生产加工环节、消费环节、流通环节的食品监管,加强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黄金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其中,2005年以来,我市集中监督力量,出动监督人员45600人次,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00户次,对392家存在问题的“五小”食品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。通过3年多整治,“五小”行业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分别达98%、99%,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。

  此外,各项食品管理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,相关资料齐全,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、进货检查验收、台帐、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,食品卫生监督和监测到位。生猪和牛实行了定点屠宰。三年多来,屠宰厂和各分点符合卫生标准要求,没有发生猪和牛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。